各二级学院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一)资助范围:
根据中国青基会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项目安排,计划在湖南40所高校(含民办、高职)实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我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计划资助名额1名,资助标准2000元/人。
(二)推报条件: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含民办、高职);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资助对象遴选程序
(一)申报与推荐。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自主申请,填写《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附件2),附相关佐证材料(事迹简介、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请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选受助对象,同时对提交活动申请表的学生个人的材料、日常行为、学习思想等情况进行初审考察。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utxtwzzb@126.com,邮件名保存为“自强之星+学院名称+姓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17时。纸质材料于12月18日17时前交至崇德楼427-1。(注意:各学院限推报一人)
(二)评审与公示。校团委根据上级要求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开展评审推选受助对象。评审后将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式无异议后,报送至上级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加强对各层级推选执行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活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
(二)确保公开透明。各二级学院团组织请高度重视资助对象的推选等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项目管理。严把审核关、发放关、跟踪关,确保活动执行规范有序,切实做到“选对人、发好钱”。
(四)推动成果转化。立足将本次活动作为希望工程助学育人重要载体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对其他社会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组织化育人路径,推动资助成果更为有效地转化为政治成果和组织成果。
附件: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
共青团湖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5年12月17日